您好,欢迎来到辛必达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官网!
全国咨询热线021-58581615
辛必达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危险化学品销售许可证申请流程_热文:易制毒类危险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证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2-01-02浏览次数:43

  根据国家规定,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根据国家规定,办理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的,需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均为网上办理。

  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应当向运出地公安机关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运输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根据需要,公安机关会进行实地核查。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拟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情况以及运输许可证种类。

  3、法律责任。按照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仿造申请材料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并对托运人处非法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承运人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没收易制毒化学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经营情况。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辛必达,十年品牌保证,已活跃于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商圈数载,期待和您的合作。我们的主营业务包含,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证件更换。以及上海危化品公司注册,同时能为您提高办公地址。期待和您的合作。